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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出要求落实华侨房屋政策的当事人首先向各区房管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
1、房屋所在座落地段号、面积及产权人姓名;
2、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3、当事人与原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4、市侨办出具的华侨身份证明;
5、其它相关材料。
二、各区房管局在接到当事人申请后,立即立案并调查、核对有关房管档案及实地情况,对照有关政策和规定进行处理。
三、对于不符合落实侨房政策及有关规定而不能退还房屋的,由区房管局对照有关政策及规定向当事人作出答复;
四、对于符合落实侨房政策规定的,由区房管局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市房管局。
五、市房管局对区房管局上报的情况进行复核,对照有关政策及规定作出批复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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