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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2009年度住房建设计划

发表时间:2008-3-31 17:26:31

 

福州市2009年度住房建设计划

 

为了积极贯彻国家和有关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及控制住房价格的过快上涨、切实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以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文件精神,体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快解决本地居民住房需求,我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重点发展面向当地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各类政策性住房,进一步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强化住房保障工作,特制定福州市2009年度住房建设计划。

一、2009年度住房建设计划

1、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计划

根据《福州市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2008-2010)》,我市2009年度计划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及廉租住房共28万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住房18万平方米3000套,廉租房10万平方米2000套。

2、限价房及经济租赁住房建设计划

2009年度,我市计划建设11个限价房项目,计划建设规模约92万平方米。其中配建经济租赁住房10万平方米2000套。

3、商品住房建设计划

根据《福州市区“十一五”住房建设发展专项规划(2006-2010)》,我市2009年度住房建设总量目标为560万平方米左右。结合我市2009年度社会保障房的具体安排,计划建设商品住房440万平方米左右,主要以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为主,保证到达年度住房建设总量目标,满足城市居民的住房需求。

 

二、住房结构比例控制

根据国发[2007]24号,新建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根据《福州市限价商品房销售管理暂行办法》,限价商品房主要跟拆迁安置户对接,其套型面积应基本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同时,确定经济租赁租房套型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

按照上述规定,并结合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规划控制社会保障房套型建筑面积应90平方米以下为主

对于商品住房的住房结构比例,规划应予以严格控制。应鼓励重点发展建设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增加住房有效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