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物业管理区域划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的管理,维护物业管理活动的正常秩序,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了《福州市物业管理区域划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十天,具体时间为2008年3月27日至4月5日,大家对《福州市物业管理区域划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有何修改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传真或邮寄方式向我局物业管理处进行反馈。
电话:0591—87505625 传真:0591-87512844
来信请寄: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80号杨桥大厦福州市房地管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
特此公示!
附:福州市物业管理区域划分暂行办法
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二OO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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