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路五四路公交专用车道设置完毕
交通高峰时段只允许公交车和大型载客车通行
25日,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授权本报发布《关于五一路五四路设置公共交通专用车道的通告》,决定5月1日起,在五一路、五四路划设交通高峰时段公共交通车辆专用车道。
通告说,为确保我市公共交通通行优先,提高公共交通车辆行驶速度,保障市民出行乘车安全快捷,经市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决定在五一路、五四路划设交通高峰时段公共交通车辆专用车道。 通告如下:从5月1日起,将在五一路(台江路口—东大路口)、五四路(东大路口—北环中路口)的道路右侧机动车道设为交通高峰时段公共交通专用车道;高峰时段(7:00~8:30、17:30~19:00)在公共交通车辆专用车道内,除公交线路车辆通行外,允许大型载客汽车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道内行驶;属于接送职工班车的大型载客汽车,允许在公交站点设有“职工接送站”牌处停靠接送职工,即停即走,其他行驶的大型载客汽车一律禁止在专用道内停靠上下客。 通告说,遇有下列情形的,在不影响专用车道内车辆正常通行并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允许机动车右转穿越专用车道通行,穿越专用车道(进出)不得超过30米:沿线道路右侧有路口的,允许机动车右转穿越专用车道进出路口,路口有右转弯车道的,可提前在右转弯进口处穿越专用道进入右转弯车道通行;沿线机关企事业单位有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道隔离栏杆开口,允许机动车右转穿越专用车道;沿线人行道有出租汽车(的士)停靠牌的,允许出租汽车右转穿越专用车道,在非机动车道停靠上下客,即停即走。
相关新闻 五一路五四路5月1日起这样行走 5月1日起,每日早上7时30分至晚上6时30分,五一路、五四路限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通行;5月1日起,市公安局在五一路、五四路路段设置交通高峰时段公共交通车辆专用车道。25日,公交专用车道交通标识线划定。 5月1日起,五一路、五四路如何行走?针对市民关心的一些热点问题,记者25日采访了市交巡警支队相关部门负责人。 1.问:非交通高峰时段公交专用道,其他机动车可以通行吗? 答:可以通行。公交专用道在交通平峰时段(0:00~7:00,8:30~17:30,19:00~24:00)为公用道,所有允许在本路段通行的机动车辆均可通行;路口导向车道为公共的直行导向车道,所有允许在本路口直线行驶的机动车辆均可在该导向车道按信号指示通行。 2.问:交通高峰时段公交专用道,其他机动车如何通行? 答:公交专用道在交通高峰时段(7:00~8:30,17:30~19:00)为公交车辆专用道,仅允许公交线路车辆和大型载客汽车(悬挂黄色汽车号牌)的车辆在该车道行驶,其他车辆一律禁止进入行驶。 3.问:进入路口的公交车辆应如何进行? 答:路口导向车道设为公交专用直行导向车道,仅供在本路口直线行驶公交车辆在该导向车道按信号指示通行;非直行公交车辆在进入路口导向车道前,应根据行驶方向提前变更车道驶入相应的导向车道按信号指示通行。 4.问:遇交通拥阻时,公交车辆可以驶入非公交车道通行吗? 答:可以通行。 5.问:交通高峰时段公交专用道内通行,如何临时停车? 答:公交站点仅供公交车辆、职工接送班车临时停靠上下客,公交车辆、职工接送班车不得在公交站点以外路段临时和长时停车,其他任何车辆均不得在公交专用道、公交站点临时和长时停车。 6.问:交通高峰时段公交专用道其他机动车如何穿越专用道? 答:出租车临时上下客,应在专门设置的出租车临时停靠点处的非机动车道靠边停车上下客;出租车进出临时停靠点在变更车道时,允许穿越公交车道(具体见示意图),但穿越通行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进出沿线单位、非信号灯控制路口的机动车辆在变更车道时,允许穿越公交车道,但穿越通行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 7.问:对违反规定驶入公交专用道的其他机动车辆如何处罚? 答:根据《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七条和《福建省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规定,对违反规定驶入公交专用道的交通违法行为,罚款200元,不扣分。
(福州日报记者 程仁山 俞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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