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女士问:我去年买了一套房子,现已交房,但产权证和土地证均未办理。现迫于月供压力,想卖掉此房,请问没有两证能卖房吗?
答: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但该法同时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由于目前国务院仍未出台具体规定,商品房转预售在实践中很普遍。因你已经交房,属于已经竣工的商品房,所以可以采取转让预售合同的方式转让所购房产;但应与开发商和贷款银行协商取得其同意,并办理相关合同的变更和登记备案手续。
以上问题由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齐伟律师解答.来自:『福州房地产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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